N本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刘剑锋
本报讯 踩油门时用力过猛,导致客车翻入山涧,酿成乘客4死8伤。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客车司机赖某犯交通肇事罪,被长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今年7月13日,长汀新桥镇鸳鸯村的许某、廖某等同村12人准备到馆前镇东济岩寺庙上香,一群人包了赖某的小型客车。上午9时许,赖某的小型客车核载8人,却载着许某、廖某等12人出发了。
当天下午2点,一群人上车准备返回,可赖某刚启动汽车,由于踩油门时踩得太猛,他来不及控制好方向盘,客车就冲了出去,直接栽进山路边的山涧里。车上许某、廖某当场死亡,还有2人被救出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有8人也不同程度受伤,客车损毁严重。
经长汀县交管大队认定:赖某负全部责任。事发后,赖某主动报警,积极抢救被害人,在事故现场向前来处理事故的长汀县交管大队民警投案。法院介绍,赖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与被害人或其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