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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8版:房产周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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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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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热线通18005957709

买房有何程序,各类政策是怎样的,税费如何计算,遭遇购房纠纷该怎么办……您在购房置业中如果遇到困难和问题,或是想了解楼市某方面的动态进展,都可以致电或发短信到本报《房产周刊》购房服务热线18005957709,我们将竭尽全力成为您置业解疑的好帮手。

Q1:我目前的房子是用公积金逐月还贷的,现在还没有还完,不过我的公积金账户上有累积了一些余额,可以冲房贷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已办理逐月还贷不能再提取公积金。要提取公积金就得停冲逐月还贷,停冲后,这笔贷款不能再申请办理逐月还贷了。

Q2:我买的房子已经逾期交房5个月了,在购房合同里有注明,如果逾期交房超过60天,开发商要付违约金。不过,开发商出示因天气原因而出现交房延期,打算不支付违约金。这样合理吗?现在面临交房入住,我该不该先交房?交房会不会影响开发商对违约金的赔付?

福建贤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长鸿:购房者可以先查看一下购房合同,通常购房合同里会有相应的条款,对延期交房的情况作出约定,其中会约定可以延期的条件,比如不可抗力、天气原因影响施工等。如果购房合同中,有对此作出约定,且开发商又能提供天气原因导致施工受到影响的真实、合理的证明,那么开发商就有理由延期交房。不过,延期交房的天数与影响施工的天气的天数需一致,超出部分,开发商还是要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交房入住,并不会影响对违约金的索赔。除非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约定放弃索赔违约金,才会影响违约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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