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3年11月21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陈建辉 本报讯 日前,晋江民政局出台一份文件,提出加强社区建设,从原来的“七个一”标准提高到“十个一”。 也就是,到2015年“十二五”期末,全市390个城乡社区都必须全部配备:社区组织办公场所、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文体活动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活动小广场、社区幼托所(幼儿园)和社区爱心慈善援助站和社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一时满足不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由市政府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多种形式来解决。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