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1天内,泉州中心市区查处108起涉酒驾驶,其中不少是超标电动车司机。民警提醒,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车,按照酒后驾驶机动车进行处罚,达到醉驾标准,将按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拘,可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有驾驶证者,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前晚10点多,东湖派出所民警,在东湖街少林路路口开展统一行动时,驾驶超标车的王先生,因酒后驾车被拦下。经检测,王先生的酒精含量达50mg/100ml。5分钟后,刚参加完婚宴的刘先生和包先生,也都因酒后驾驶超标车被查获,酒精含量分别为37mg/100ml和60mg/100ml。3人均已达到酒驾标准。
N本报记者 尤燕姿 陈晓婷 史国亮 通讯员 郑生昆 陈小惠 郑刚 吴小玉 吴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