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耀宗 金海 凌龙
本报讯 你知道“车手”除了赛车手外,还有别的意思吗?那就是专门帮诈骗团伙取钱的人。
他们每天拿着很多张银行卡,在不同的地方,帮着不同的诈骗团伙取走赃款,再汇给对方,从中获取利益。前日下午5时许,27岁的“车手”安溪人王某,在莆田城厢区某酒店,被晋江警方当场抓获,一并查获了全国各地的银行卡50余张,赃款6000余元。
昨日,王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拘。目前,警方正在追查其他诈骗团伙。
晋江金井派出所民警介绍,近日,警方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王某当“车手”。
王某落网后交代,他平时无业,受雇于几个诈骗团伙当“车手”。当诈骗团伙诈骗成功后,就会联系他,他再拿着那个团伙寄放在他那里的银行卡,到银行取钱或转账。每次取钱成功,诈骗团伙会给“车手”10%左右的抽成。因此,他每天能赚取300元到600元不等。
10月份至今,他单单是赚取抽成,就赚了两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