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丹萍 通讯员 郭智山
退货难,已然成为家电投诉的一大重灾区。市民退货被收取包装费,该怎么办?遭遇退货时商家厂家互相推卸责任,又该如何是好呢?
消费案例 1
退货要收取包装费
周女士10月21日在电脑城购买了一台华硕电脑2250元,购买时要求商家提供配置最高最新的电脑,而后发现商家提供的是低配置的电脑,要求商家给予退货。而商家却解释称是介绍错误,同意退货,但要求扣取200多元的外包装费等费用,周女士认为不合理,故投诉要求商家退款。
12315介入后,周女士认为是商家介绍错误,故要求退款,而商家称所有的配置都有给周女士介绍过,是周女士自己的选择,如要退货,需支付保卡及开箱的费用280元。而在调解过程中,这台电脑出现死机的情况,因此建议周女士将电脑送售后进行检测,如是质量问题,按三包规定,商家应给予全额退款。
案例分析
包装箱可保留一周
退货,尤其是家电退货,如果没有了外包装,即使在“三包”期内,不少消费者也会遇到商家索要“包装费”,否则就会被拒之门外。
退货要付包装费,虽然金额不大,但心中总是不舒服。买家电时付的钱并没有被告知含包装费,况且包装上也没有注明要保留多少天,包装竟然成了退货时的一块心病,这是令消费者始料未及的。
丰泽工商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商家以没有包装箱为由拒绝退换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三包”规定中并没有规定没有包装箱不允许退换货的条款,商家或厂家自定“退货要包装”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对包装费的收取,现在各商家、厂家收取的包装费都是自定的,而且价格都不低。因为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厂商收取包装费的做法也不算违规,消费者一旦遇到高额包装费陷阱,维权就麻烦了。因此,在购买家电产品后,最好将包装箱完好地保留一个星期,以免退货时枉出高昂的包装费。
2 消费案例
退货遇权责不清
范女士去年10月2日购买了一台IPAD2,今年3月送修,商家回寄过来的时候导致IPAD2损坏,维修方认为是物流的错,半年多过去了,一直没有给范女士处理,范女士十分不满,投诉至12315要求商家给予更换。经12315协调,商家称正在与厂家沟通中,11月1日厂家将给予答复。
案例分析
开箱验货以防损坏
据相关业内人士分析,因范女士事先与商家有送货上门的约定,而货物是在送至范女士家里之前被损坏的,故产品毁损的风险,应由商家承担。范女士有向该商家索取赔偿的权力,商家应对范女士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商家对范女士进行赔偿之后,可以根据其与厂家之间的协议,再进行处理。
据介绍,家电产品在出厂运输的过程中,有时会因碰撞而损坏外壳,对此,消费者在收货时一定要及时检验。另外有的家电产品随箱还装有一些必要的配件,消费者在收货时也要注意仔细检查,看是否齐全。
丰泽工商12315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三包规定第五条第四款也明确规定“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现在家电厂商都把验货以消费者的签字为准,消费者在收到货时,即使没有打开检验,但只要签了字,就视同已经验货,此后如果出现配件缺少或是产品外壳瑕疵,都不再负责。所以在家电产品送货上门时,消费者务必开箱验货,避免出现问题无处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