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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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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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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家”想翻本
“赢家”伤人获刑

N本报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方霖 彭志旭

刘慧瑛 李志强

本报讯 赌输的想继续赌,赌赢的想见好就收。矛盾,就是这么产生的。

卓某彬在龙海市九湖镇邹塘村经营一家食杂店,2012年12月7日15时许,同村村民卓某法和往常一样,准时来到卓某彬的店里赌牌。

一开场,卓某法手气不佳,一下被卓某彬连赢三把。卓某彬准备见好就收,不想再赌。但卓某法不肯罢休,心想,我都还没进入状态,你赢了钱就想全身而退,于是冲着卓某彬就是一顿臭骂。

卓某彬挥拳打了卓某法左胸腹部三拳,致其左肋骨断了三根,构成轻伤。

11月26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卓某彬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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