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周赞马
本报讯 昨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3名死刑犯执行死刑。26岁的漳州男子游某泉强制猥亵独行女子朱某,并将其掐死,也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东北的李某海、河南的牛某是为了钱财而走上了不归路。他们各自贩卖毒品达数千克,数量巨大。
案件1
夜行女被掐晕猥亵 醒后再被掐死
漳州男子游某泉今年26岁,原本在厦门一家公司打工。去年4月4日凌晨2点,游某泉跟朋友喝完酒准备回住处,途中经过一巷子时遇到独自一人行走的女子朱某。游某泉认为朱某撞了他,又见朱某一人行走,便心生歹念。
游某泉抓住朱某,用力掐住朱某的脖子,将其掐晕。游某泉将昏迷的朱某拖到巷子南端一块水泥地上,进行猥亵。过了一会儿,朱某苏醒过来并激烈反抗。
游某泉情急之下咬伤朱某,趁机将朱某的手甩开,全力掐住朱某的脖子直至对方不能动弹。随后,游某泉继续实施猥琐动作,看到朱某没有反应,他才发现朱某已经死去。
游某泉将下身赤裸的朱某遗弃在旁边一侧巷子里,逃离现场。逃离时,他还顺手拿走了朱某价值1500多元的手机。
当日下午2点,朱某的尸体才被附近群众发现。案发两天后,游某泉在漳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去年12月,厦门市中院判决,游某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处游某泉赔偿朱某家属26万余元。
案件2
贩卖2000多克冰毒 住处藏3把枪
45岁的李某海是黑龙江黑河市人,与26岁的辽宁女子高某是东北老乡,两人均在厦门谋生,干的是非法勾当。
李某海有自己的门路,可以从广东购买毒品。2011年,他伙同高某通过邮寄方式,多次将毒品卖给张某等人以牟取暴利。2011年4月1日上午,李某海再次开车载着高某,在沈海高速公路厦门段路边,与人接头,拿回一袋礼品袋毒品,准备贩卖。两人返回住处时,被守候的公安人员抓获。
当时,警方在李某海身上缴获7包袋装冰毒,净重1973.7克,在两人暂住处还缴获冰毒6小包、净重68.6克,麻古5小包、净重11.3克。同时,李某海住处,还藏着3支长枪、48发弹药。
去年9月,厦门市中院作出判决,李某海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案犯高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3
十余人细分工 贩卖运输毒品95公斤
牛某今年31岁,河南省汝州市人,2009年3月至4月间,牛某、李某等人为贩卖毒品“K粉”,甚至让黄某、蔡某文等9人帮他们走私毒品。
仅一个月的时间,牛某等十多人贩卖、运输毒品多起,其中光牛某和李某非法贩卖、运输的毒品氯胺酮就达95千克,数量巨大。而其他案犯分别结伙,共同走私毒品,为牛某、李某贩卖毒品提供帮助。
去年4月份,厦门市中院对牛某等人作出判决,主犯牛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案犯也分别被处以十一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