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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3版:同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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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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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晕夜行女 猥亵后掐死抛尸
厦门中院昨执行一批死刑犯,猥亵杀人的26岁男子也在其中

N本报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周赞马

本报讯 昨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3名死刑犯执行死刑。26岁的漳州男子游某泉强制猥亵独行女子朱某,并将其掐死,也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东北的李某海、河南的牛某是为了钱财而走上了不归路。他们各自贩卖毒品达数千克,数量巨大。

案件1:夜行女被掐晕猥亵,醒后再被掐死

漳州男子游某泉今年26岁,原本在厦门一家公司打工。去年4月4日凌晨2点,游某泉跟朋友喝完酒准备回住处,途中经过一巷子时遇到独自一人行走的女子朱某。游某泉认为朱某撞了他,又见朱某一人行走,便心生歹念。

游某泉抓住朱某,用力掐住朱某的脖子,将其掐晕。游某泉将昏迷的朱某拖到巷子南端一块水泥地上,进行猥亵。过了一会儿,朱某苏醒过来并激烈反抗。

游某泉情急之下咬伤朱某,趁机将朱某的手甩开,全力掐住朱某的脖子直至对方不能动弹。随后,游某泉继续实施猥琐动作,看到朱某没有反应,他才发现朱某已经死去。

游某泉将下身赤裸的朱某遗弃在旁边一侧巷子里,逃离现场。逃离时,他还顺手拿走了朱某价值1500多元的手机。

当日下午2点,朱某的尸体才被附近群众发现。案发两天后,游某泉在漳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去年12月,厦门市中院判决,游某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法院判处游某泉赔偿朱某家属26万余元。

案件2:十余人细分工,贩卖运输毒品95公斤

牛某今年31岁,河南省汝州市人,2009年3月至4月间,牛某、李某等人为贩卖毒品“K粉”,甚至让黄某、蔡某文等9人帮他们走私毒品。

仅一个月的时间,牛某等十多人贩卖、运输毒品多起,其中光牛某和李某非法贩卖、运输的毒品氯胺酮就达95千克,数量巨大。而其他案犯分别结伙,共同走私毒品,为牛某、李某贩卖毒品提供帮助。

去年4月份,厦门市中院对牛某等人作出判决,主犯牛某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案犯也分别被处以十一年有期徒刑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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