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斯红 通讯员 叶金玉
本报讯 近日,洛江区出台《洛江区鼓励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工作方案(试行)》。元旦前,该区将摸清外出务工人员情况,并收集该区各企业用工信息,明年农历正月确定为“返乡务工人员与企业就业岗位对接月”。对在本地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返乡人员,对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部分,给予50%的补助。对招收返乡务工人员的企业,也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