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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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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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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未成年犯罪 龙文法院首创家庭课堂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卓琦 林宇晖

本报讯 昨日,龙文法院召开少年司法工作新闻通报会,院长柯立伟透露,在未成年犯罪审理过程中,龙文法院全省首创,在审判中开设“家庭课堂”。

家庭课堂以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作为教育主体,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中,向未成年犯及其亲属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治观念。还将选派3名心理辅导员、组织12名志愿者、聘请5名社会观护员,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顾成长历程、了解成长需求、认清自己卷入事件的心理过程,并将心理评估结论作为法官量刑的参考。

另外,由龙文法院联合团区委、妇联、关工委共建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通报会后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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