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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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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陈晓钧 本报讯 昨日,36岁的湖南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晋江女子肖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双双被丰泽检察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称,李某租住在晋江陈埭湖中村,带着装有入室盗窃工具的电脑包,搭公交车到泉州市区作案。他的作案手段较为特殊,在小区找好作案目标后,会先用牙签插进门锁,让业主回来时进不了屋,给自己作案及逃跑的时间。随后,他就会爬到天台,再从天台爬到目标房间的窗户,用工具撬开防盗网进入房间。从2011年10月至今年4月,他共作案10次,涉案价值十几万元,其中,所盗黄金被他低价卖给安海收购黄金的肖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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