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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5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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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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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经济适用房开始申请登记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平和县2013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工作已开始受理,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

今年,共有200套经济适用房。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个人,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登记;单位集体户到镇民政办申请办理登记。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为:

1.具有县城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住房困难户;

3.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4.5万元),家庭人均财产3.68万元以下(含3.68万元),单身申请人7.36万元以下(含7.36万元)。

另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残疾人、教师、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军属、退伍军人可优先选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妇家庭为单位。单身家庭必须男满30周岁,女满28周岁方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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