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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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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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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沿海城市很好玩,轻松就赚好多钱
小学女生被拐到KTV陪酒

N通讯员 真坚 卯聪 满荣 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听说轻轻松松就能赚到很多钱,12岁的小学生小丽跟着男子罗某从江西跑到了漳州。被“卖”到KTV陪酒后,她才发现自己被骗,忙打电话向家人求助。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罗某构成拐骗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7月,21岁的江西籍男子罗某到南昌走亲戚,认识了在南昌市某小学读书的六年级学生小丽。

当月19日,罗某以沿海城市很好玩,不用上班劳累也可以赚得很多钱等借口,将小丽拐骗至漳州市区。第二天,罗某将小丽带至芗城区新华西路某KTV内,让她陪男性客人唱歌、跳舞、喝酒,自己赚取劳务介绍费。

没过多久,小丽找到机会偷偷打电话向自己的家人求救。7月22日,小丽的家人报警,芗城警方迅速查获了该KTV,并将小丽解救出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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