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罗礼发 兰家华
本报讯 今年6月24日凌晨2点,长汀某KTV开始打烊,KTV的保安小曹到3号包厢告知赖某等人该离开了。此时赖某正在包厢中和朋友喝酒喝得正嗨,因此与小曹发生冲突,并发生了扭打。见打不过,小曹逃离KTV躲避风头,可同样年轻气盛的赖某却不肯罢休,要求KTV交出小曹,还把父亲也叫到KTV助阵。
半小时后,小曹回到了KTV,双方再次拳脚相向。冲突期间,赖某被打倒在地,而小曹则对倒地的赖某不依不饶,连揣对方腰部和肚子。事后,经法医鉴定,赖某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而赖某的父亲也被鉴定为轻微伤。
同日,小曹自动向长汀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8月8日,小曹与被害人达成并履行了民事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昨日,该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