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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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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女士:我是个护士,1998年起在天宝镇中心卫生院工作,卫生院为我缴存了医保、社保和公积金等。2011年6月,我借调到南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班,但人事关系、档案等都留在原单位。从这时候起,他们就没再为我缴存公积金。到今年10月,我重新调回天宝镇中心医院上班,公积金才恢复缴存。但过去的28个月里,公积金都没有存,也没有给我一个说法。 芗城区卫生局负责人:天宝镇中心卫生院的职工,工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都是区财政差额拨款的。沈女士当时在没有告知区卫生局并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情况下,私下“借调”到南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个月,借调期间不在天宝镇中心卫生院上班,属于在编不在岗。区财政部门发现后,就停止对她下拨原先享受的待遇。今年10月份,沈女士回到天宝镇中心卫生院上班后,她的住房公积金等已恢复缴存。 N本报记者 郑娟娟 梁政 林深圳 肖和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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