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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4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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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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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引纠纷 信访听证见分晓
南靖昨开首个信访公证评议会;漳州处理信访棘手难题的新尝试
听证会现场,信访事件的双方当面博弈

N本报记者 苏禹成 文/图

本报讯 疑难案件久拖不决、上访老户“锲而不舍”,是基层信访工作最棘手的难题之一。为解决这一难题,昨日上午一场别看生面的信访听证会引人关注。

今年3月,信访人柯某到南靖县信访局上访,反映南靖山城镇翠眉村未经同意,在其土地内施工建设村道,要求解决。南靖县信访局及时受理后转山城镇办理。山城镇开展调查后,作出答复意见书。不过柯某未能接受,并先后多次到市、省、国家反映情况。

昨日听证会上,信访人与承办方代表面对面,各自讲述理由并举证,由评议员无记名投票,提出调解意见。最终结合相关部门的意见,联席会做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闽南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系副教授黄耀明称,信访听证公开透明,可提高政府公信力,有效减少越级信访。

【样本】

修村道起纠纷

公开听证见分晓

这场信访始于今年3月,南靖县山城镇翠眉村修村道,需途经柯某购置的仓库用地。但因清理水沟堵塞、要求赔偿损失问题等,双方引发了纠纷。

柯某认为这块地使用权归其所有,村民修路应当改道。而村民认为这条路新中国成立前就已存在,且早在柯某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之前,翠眉村就与南靖县糖烟酒公司签订协议,明确土地虽是糖烟酒公司的,但村民享有该宗土地内道路的通行权;且在糖烟酒公司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转让协议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中,都反复强调明确村民享有该道路通行权。

听证会上,经双方举证辩论,最终联席会做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水沟堵塞清理由双方共同出资,其中,属明渠改暗渠部分由信访人柯伟明负责,其余部分由翠眉村负责。

对于道路改道问题,联席会认为,柯某拥有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但该道路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存在,翠眉村村民对该宗土地内原有道路拥有通行权。两项权利都是不争的事实,都受法律保护。

同时,经南靖县交通局实地勘察认为,该路段所处位置属山坡地,不宜进行改道建设。建议双方尊重历史和现状,不做改道处理。

【解析】

30名评议员和相关部门到场听证

昨日的听证会,由信访人、承办单位以及咨询员、评议员、媒体记者、法律工作者等参加。

其中作为评议员,由30名与该事件无直接利益关系的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随机抽取。

此外关联的南靖县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城管局等也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接受法律政策咨询。

听证程序先由信访人陈述过程以及诉求,承办方也针对其诉求给出答复的理由、紧接着双方进行自由辩论,并互相举证。

最终信访联席会做出调解意见,并交评议员进行评议。

本次听证会持续两个多小时,最终11名评议员对评议结果100%满意。

【声音】

听证公开透明

提高政府公信力

“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可保证信访办理过程公开透露,一方面让信访人有公开表达的途径,同时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介入听证,既可以为信访人提供专业咨询,同时又能有效减少政府推诿、暗箱操作等情况,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闽南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系副教授黄耀明称,越级信访主要与信访人对政府有关部门不信任,以及自己法律知识缺欠要求过高、表达诉求不畅等多种因素有关。信访听证公开透明,可有效减少越级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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