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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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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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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取消O牌特权车 已18省停用
当地大量O牌车被政府机关等挂靠,违章不罚款,过路不收钱

N法治周末 新华网

本报讯 12月21日,湖南省交警部门宣布该省取消所有“湘O”车牌,全省1300辆“湘O”车牌车辆均换成民用车牌。而此前,这一牌照的车享有免费通行高速等特权。

O牌车特权现象,在全国各地均存在。在一些地方,O牌车违章不罚款、过路不收钱、停车不交费,一些套O牌的违法现象也应运而生。“非警非民”的O牌已成为百姓诟病的焦点。

目前,全国已有18省份全面取消,尚有7省份保留。

设立O牌警务车 原本为取消特权

O牌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1995年。

从历史来看,直到上世纪80年代,国内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安车辆,全是民用号牌,只比一般民用车多一张紧急通行证。1987年,公安部统一启用公安专用号牌,即字样为“GA”开头的号牌。

1995年,公安部决定取消“GA”号牌,因为“使用、管理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核发范围不断扩大,虽经多次大力整顿但收效甚微,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此反应强烈”。

为彻底扭转公安号牌使用混乱的问题,公安部决定,公安机关在编的车辆统一换发代号为O的专段民用号牌——性质是“普通民用号牌”;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安机关行政单位在编的机动车辆”、“列入公安机关编制序列的铁道、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中的业务车辆”等。

大量警用牌号 被政府及私人挂靠

以湖南为例,启用“湘O”,便超越了公安部规定的发放范围,给党政机关定编1300多副,又3次追加党政机关的“湘O”号牌300副。

设立“湘O”号牌的初衷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本来并不享受任何特权。

但由于其管理和通行中的特殊性,后来慢慢成为特权牌照。2003年前,所有的“湘O”号牌车辆全省范围内免费通行。

在一些高速公路收费点可以在特殊通道通行,违章则由内部处理。

特权不止这些,还可以免停放、养路、过路、过桥等费用,甚至不遵守交通规章,乱停乱放,乱插乱行。

此外,相当一部分“湘O”号牌还被党政机关挂靠。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湘O”号牌被党政机关挂靠的达到80%之多。部分“湘O”号牌甚至流入一些个体户、私人老板手中。

从限权到停牌 取消特权花了十年

此类情形,在全国其他省市同样发生。O牌车享受哪些特权?有观察人士将之归结为3点。

一、违章不罚。O牌车属于公安号牌,交警对其通常作为“自家”车处理,这就导致O牌车在行驶中经常出现随意逆行、任意掉头、闯红灯等。

二、过路不交钱。在某些省市区,曾有过O牌车过高速公路不交费的规定,目前收费情况仍不一定。但其在二级路或某些地方收费的公路上行驶,可以不交钱。

三、停车不交费。O牌车往往以执行公为由拒交停车费,因此酿成冲突者屡见不鲜。

也因此,套牌车事件屡屡发生。

2003年,湖南对“湘O”车开始第一次限权——按规定缴费。2009年,第二次改革——全省公安机关停止使用公安“湘O”专段号牌。今年12月,湖南再次改革——全省各级全面停用“湘O”号牌。

18省份完全取消 福建仍保留闽O牌

目前全国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8个(黑龙江、上海、宁夏、北京、重庆、浙江、陕西、河南、青海、天津、四川、江苏、安徽、海南、江西、吉林、甘肃、湖南),仅公安机关继续使用的有4个(山西、湖北、广西、河北);部分城市取消的有两个(内蒙古、山东);未取消的尚有7个,包括福建。

早在2006年,交通部就宣布在全国开展专项整顿,称“力争用50天时间逐步取缔‘特权车’和‘人情车’”。然而,从现实情况看,运动执法效果不佳。

今年全国“两会”,人大代表张育彪就提出了“公车统一标志”、“推进公车改革”等具体建议。

对此,中纪委明确回复: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实施使用登记和公示、配备更新及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还将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志制度,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志、GPS定位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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