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法制晚报》 中新
核心提示 昨晨7点半,天刚蒙蒙亮,马路上车辆和行人并不多。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东风街西段的渭南中院门前,已经开始热闹起来。来自央媒、地方媒体和当地媒体的近百名记者聚在法院的院子里,等待入场旁听一起贩婴案的开庭审理。
这便是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庭审中,检察机关称,犯罪嫌疑人张淑侠是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涉嫌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前后共贩卖7名婴儿,获利10余万元,在贩卖过程中,还导致一名女婴死亡。
昨日下午4时许,庭审过程即将结束,在最后的陈述中,张淑侠痛哭流泪,在椅子上,面向旁听席跪下道歉称,“今天在这里怀着内疚的心情,对不起受害者家属,也对不起我的家人”。
张淑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什么让她走上了贩婴之路?在开庭前,记者对案发医院以及张淑侠的老家进行了实地探访。
检方指控
产科副主任贩7婴儿
渭南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来国峰夫妇所生男婴有病为由,让家属签字放弃婴儿,当晚张淑侠将男婴抱回家,打电话联系山西临猗县的潘某。7月17日凌晨3时许,潘某和其子崔某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21600元的价格将男婴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某经王某和黄某介绍,潘某丈夫崔某从旁协助,在其家中以59800元的价格将婴儿卖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乡后河村的朱某夫妇。后该男婴被解救并送还来国峰夫妇。
检方还公布了另外5起案件,其中有一起被贩卖的是双胞胎女婴。2013年5月29日,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王某艳所生的双胞胎女婴有病为由,让家属签字放弃婴儿,将两名婴儿抱回家中。后潘某等人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3万元的价格将两名婴儿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某又以4.6万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另一女婴寄养在妹妹家。
根据渭南检方起诉书,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张淑侠共贩卖婴儿6次,共贩卖7名婴儿,在贩卖过程中,一名女婴死亡。张淑侠通过贩卖这7名婴儿,获利10余万元,潘某一家获利20余万元。
案件发生后,经过公安机关解救,所有被张淑侠及潘某贩卖的婴儿已经全部回到父母身边。
事发后,富平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妇幼保健院院长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昨日,本案一审庭审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前探访
张淑侠名号家喻户晓
前天中午,记者赶到富平,在富平县的街头,不管是出租车司机,还是普通市民,对记者询问的“你们知道张淑侠吗”的回答结果,都是“知道啊,已经被逮捕了嘛!马上就要开庭了嘛!”
前天中午12时40分左右,富平妇幼保健院的门口,不断有产妇及家人来到医院检查,或办理住院手续。对于张淑侠,医院的医生表示“已经知道明天开庭”,但是再问张淑侠的其他事情,他们闭口不答。
“‘贩婴案’曝光后,妇幼院的声誉和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全院300多名员工,每天基本无事可做。”一位医护人员称。
“那都是之前的事情了,现在医院管理肯定正规了啊,应该没啥问题。”面对记者提问,来这里生孩子的杨先生夫妇说已经没有啥担心的了。
在妇幼保健院东侧200米左右,有一个“新华居民小区”,张淑侠和她的家人原本住在这里。
记者前天看到,漆红的大门已有一层尘土,透过大门门缝,看到里面的铁栅栏门也是锁着的,连续敲了几次门,都无人应答。
“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张淑侠的家人了。”在胡同晒太阳的邻居告诉记者,张淑侠的家属搬走了,搬到什么地方就不知道了,“估计怕一些人上门找他们吧”。
她是专家式的人物了
最先报警的来国峰夫妇是薛镇村人,而张淑侠就出生在这个村。本案中的被害人多为张淑侠的乡亲故友,她巧妙地利用了亲友之间的这种信任。
在村里走访时,村民习惯地称呼张淑侠为“素霞”,并对她的个人情况了如指掌:“今年虚岁56,周岁55,再有1个月就退休了,没想到晚节不保。”
据村民介绍,张淑侠自小聪明伶俐,学习成绩很好,曾多年担任班长,一直是老师要求学生学习的榜样。进入医院工作后,又成为业务技术能力较强的医生,“在县妇幼保健院妇产方面,我们就认为她是专家式的人物了”。
谈到张淑侠为何会贪婪到这种地步,为了钱竟黑心地去卖别人的孩子,薛镇村一些村民说想不通:“她工资高,家境不错,老公是公务员,儿子和媳妇都有正式工作,不缺钱花呀!”
张淑侠贪财,在其贩婴过程中也得到印证,她把别人的新生婴儿卖掉,每次还要向产妇收取50元到100元的“处理费”。
据知情人透露,2008年一位住院的山西产妇为她和人贩子牵线搭桥,张淑侠才走上“贩婴致富”的道路。
庭前对话
让张淑侠赔偿6万元
来国峰告诉记者,目前孩子身体状况挺好的。“这个案子结束后,我和我媳妇就去西安打工了,孩子就留给我爸妈看着。”但妻子董姗姗经过这个事件后,经常与家人产生矛盾。
来国峰还介绍,前几天法院给他邮寄了告知书,叫他来法院参加旁听。不过,来国峰想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管理方的责任。目前家里决定对医院和涉案医生张淑侠都进行起诉,“先起诉医院,后起诉张淑侠。”
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他想寻求法律援助。来国峰的初步意向,是让医院赔偿十几万元。来国峰还想通过民事诉讼,让涉案医生张淑侠赔偿6万元,作为孩子被拐卖期间营养方面的费用。
案情解析
张淑侠最重可判死刑
盈科律师事务所首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唐红新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19条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贩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唐红新认为,本案中张淑侠为了一己私利,多次实施盗窃、贩卖婴儿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罪。同时,张淑侠多次实施盗窃、贩卖婴儿已符合法定量刑加重情节,“司法机关应依法对其进行严惩,从重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对张淑侠处以罚金甚至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