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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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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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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品房建7层以上方可预售

N据新华社

本报讯 昨日起,厦门市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门槛提高,商品房须建成7层以上方可预售。

新出台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明确,预售商品房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须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其中,申请预售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的标准为:7层及以下的,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工程;8层及以上的,已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二分之一,且不得少于7层。

厦门市还规定,对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预售人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及每套房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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