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斯红 李秋云 通讯员 谢智明 陈巧燕 苏晓晖
本报讯 近日,泉州市政府出台《促进福建海西广告产业园区(泉州园)发展的暂行规定》,从六方面鼓励扶持广告文化产业发展。
根据规定,市、区两级政府连续3年,年均统筹安排不少于3800万元,扶持广告园区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扶持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支持广告文化类企业发展。为确保规定顺利实施,丰泽区政府还专门成立园区管委会,负责编制东至云鹿路、西至刺桐东路、北至泉秀街、南至宝洲街地域内的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基础设施配套、招商选资、管理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