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1月8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N06版:城事/播报

  1. 版面导航
2014年1月8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纠纷酿命案 三兄弟举家外逃”追踪
逃亡时自学多国语言 当上副厂长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本报讯 因被狗咬伤引发积怨,最终导致命案。担心被报复,龙海市漳滨村(龙文区未成立时)张某发、张某海、张某和三兄弟(以下简称阿发、阿海、阿和)举家从漳州逃到泉州晋江,隐姓埋名19年。最终,阿海、阿和在去年3月8日凌晨被龙文警方押解回漳州。(本报去年3月9日A6版曾作报道)。

而在这19年中,三兄弟命运迥异:老大于2008年因病去世;老二靠种菜卖菜维生,生活拮据;年轻聪明的老三,则进入工厂学得一手做瓷器的好手艺,还自学多国语言,当上了磁灶一家瓷器厂的副厂长……

1994年,因妻子被张某忠的狗咬伤,老二阿海索赔未果,数日后又被张某忠打伤,双方积怨日深。同年8月11日晚,阿海的屋顶瓦片被砸破,他与弟弟寻找滋事者时遇见张某忠,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张某忠被两兄弟殴打、刺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阿海与阿和的家属代为赔偿5000元,张家三兄弟担心被报复,举家外逃。老三在晋江潜逃期间先后化名“林某辉”“郑某华”,二哥阿海则化名“林某山”,直到去年3月7日被抓获归案。后双方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255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阿和与阿海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阿和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且在逃亡期间,自学几个国家语言,又是工厂技术副厂长,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而被害人张某忠对双方之间存在的民间纠纷处置不当,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

故漳州中院昨日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和、张某海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三年。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