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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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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陈小惠 本报讯 前晚8点半至9点半,泉州东湖派出所民警在东湖街少林路交叉口,开展春运前整治酒驾、醉驾的统一行动。1小时内查获3起酒驾、2起醉驾。 年仅15岁的张某就是其中一例,酒后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处罚款1300元,其中无证罚款300元,酒驾被罚1000元。因身份证明在厂方那,随后是他的老板赶来替其处理违章。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涂宗全律师介绍,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违法事实发生时,当事人不满16周岁,依法免予刑事处罚,但可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若当事人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醉驾同样要面临刑事处罚,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东湖派出所民警提醒,未成年人不可驾驶机动车,更不可酒驾、醉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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