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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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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见习记者 洪燕茹 本报讯 常言道,“朋友妻,不可欺”,这位仁兄却与两个兄弟共谋,将自己的女友轮奸了。近日,晋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龙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他的兄弟王某(化名)和郑某也将另案处理。 去年7月18日凌晨,在王某的提议下,几个兄弟商量着要对龙某的女友阿玲(化名)实施强奸。龙某将阿玲骗到他在晋江陈埭的租房内后,将其强行按压在床上,施以强奸。其间,王某和郑某进入房间,龙某起身,王某接着强行与阿玲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阿玲趁机拿起房间内的菜刀架在脖子上,以自杀相威胁,这才逃离魔爪。当晚,阿玲即向警方报案。次日,龙某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悉,龙某今年尚不满18周岁,贵州平坝人。晋江法院考虑到龙某犯罪时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归案后如实坦白罪行,可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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