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廖明生 通讯员 张春波 李添华
本报讯 在警方严厉打击制售炸药的背景下,想非法采矿,却苦于买不到炸药的李某良,想到了一个办法:请一个正规矿的爆破员入股非法采矿,由此人负责截留炸药雷管。
昨日,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及非法采矿,李某良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永定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四方山煤矿三号井标高+463的无证矿井,在永定县抚市镇里兴村。而早在几年前,这一矿井就被永定县相关部门捣毁关闭。但李某良等人仍在非法采矿。
李某良,61岁,龙岩新罗区人。他伙同刘某发(龙岩新罗区人)等人,早在2010年,在永定抚市镇合股经营四方山煤矿无证矿井非法采矿。
而在龙岩警方严厉打击制售炸药的背景下,李某良苦于买不到炸药。去年2月,李某良在吃饭时认识了邓某国。因邓某国的特殊身份,在李某良的相邀劝说下,邓某国很快答应,入股李某良在永定抚市镇开采的一个无证煤矿。
原来,李某良看中的是邓某国的身份——新罗适中镇某矿业有限公司格仔尾石灰石场当包工头兼爆破员。
去年10月,李某良找到了在上班的邓某国,告诉他煤矿要掘进,需要一些雷管和炸药,要邓某国想想办法。邓某国便利用上班时机,开始截留雷管和炸药,其中炸药三包加十八筒,雷管149发。随后,将截留后的雷管、炸药藏匿在矿山办公室背后的山上。同年11月上旬,邓某国以商谈好的价格,将截留的雷管和炸药倒卖给李某良。
去年年底,永定县整治办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安监、公安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当年12月18日,永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搜查中,在上述无证矿井一工棚内,查获149发雷管和12公斤炸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