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芗城区城乡建设局消息,南昌路与元光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已确定征收东方苑A、B、D幢及其附属物(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被征收人应当在2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被征收人应于26日前自行协商一致,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芗城区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可在26日之前,将自行选择的评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提交书面意见的,可直接送至芗城区巷口街道办事处新华东社区居委会。
昨日,获悉东方苑A、B、D幢将被征收后,沿街店面的商家纷纷做好清仓撤离的准备。沿街10余家店面,包括九龙医院、宝岛眼镜,还有一些食杂店等。
去年下半年才搬来的店家陈先生称,这里车多人少,“因为道路拥挤,几乎每家店面都剩下几节台阶而已”,尤其是过来骑摩托车过来买东西的,车只能停在马路上,往往造成拥堵。不过,他签的是5年合同,不知道违约金怎么算。
对此,新华东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拆迁时间和赔偿方案还未确定,以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