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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13版:财经/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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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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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用会员卡 或涉嫌霸王条款
工商提醒,商家单方面禁用会员卡属侵权,需提前明示消费者

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黄晓云

本报讯 年关越来越近,最近一些美容、美发机构也因业务火爆刮起涨价风。一些美发店甚至规定,节前会员卡不能使用。工商认为,这样的规定或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几天前,市民洪先生拿着自己刚办不久的会员卡到鲤城区一家美发店消费。店员却告诉他,最近会员卡无法使用,只能支付现金。这样一来,洪先生不能享受会员卡的优惠,理发价格比平常有所上涨,这让他很难接受。会员卡凭什么说无效就无效?与商家协商不成,洪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并要求商家退卡。

鲤城工商局开元工商所介入调查。这家美发店称,在腊月十五到正月十五期间不能享受会员优惠是“行规”。执法人员详细查看该店会员卡的内容,上面并没有明示该会员卡的适用范围,也没有特别说明在什么时间段该会员卡不能使用。而现在,店方却单方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家对会员卡的这种解释属于“霸王条款”,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同意予以退卡处理。

工商部门提醒,在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制订格式合同单方禁用会员卡属“霸王条款”。即便是除夕当天,除非会员卡上面有“除夕停止使用”等字眼明示,且消费者事先知道,否则商家单方面禁用都是侵权的。消费者如遇到此种情形,可向商家主张自己权利,也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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