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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21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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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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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宝张海外逃的减刑权力寻租
通过买线索举报别人犯罪,甚至买报纸都能获得减刑,难免滋生腐败
2008年,张海在听取法庭宣判(资料图)

核心提示 1月20日,广东检方证实,前健力宝总裁张海外逃。在狱中,他靠千方百计获取线索,“制造立功”减刑。如果没有找到“越狱”捷径,40岁的张海现在应该还在广东监狱服刑,或至2015年。

N南方周末

然而,因为在狱中“有立功行为和表现良好”等,张海获得了两次减刑的机会。从10年减到6年,提前出狱。

广东省高院通报,张海立功和重大立功均属虚假。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广东省检察院对此立案审查。

研究者称,与通过法庭审判减刑相比,在监狱减刑更为容易,依靠人脉和关系也让这一方面存在巨大操作空间。监狱民警和法官的减刑权力寻租的几率更大。

在看守所买线索 制造“重大立功”

张海在入狱前,就尝到了立功的甜头。2006年,在佛山市看守所,他就因为检举狱友而减了5年的刑罚。

2012年,乐昌法院发布通报: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收受贿赂18万元,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罗某收受贿款中有3万元来自张海。

2006年下半年,广东律师徐某找到罗某,要其为他的当事人“张保”寻找立功线索,并送好处费3万元。

罗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一条抢劫案的线索告知“张保”,并将涉嫌抢劫犯罪的嫌疑人“张磊”调至“张保”所在的第25监仓,由“张保”通过检举“张磊”犯罪的形式立功。通报中的张保和张磊均是化名。事实上,张保即是张海,律师徐某即张海的辩护律师徐玉发。

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海有期徒刑15年,但因在看守所立功,2008年被广东省高院改判为10年。

在看守所里,张海还曾检举健力宝集团祝维沙等人的犯罪线索,但警方未查证属实。入狱后,张海也在想着“立功减刑”。2009年,中国足坛反赌打假风暴时,还一度曝出他在狱中举报假球。最终张海获得了两次减刑机会,各减2年,得以于2011年年初提前出狱。

最离谱的捷径 举报新发生的犯罪

在监狱中,像张海这样,走这条“越狱”捷径的犯人绝非孤例。一些虚假立功的操作手法与张海案如出一辙。

服刑者先通过狱外的帮手向办案人员行贿,购买正在调查的案件线索;然后勾结监管人员或通过律师会见渠道,将线索传递到狱中;最后由服刑者在狱中向司法机关“举报”自己层层买来的案件线索立功。

2008年6月,宜昌市的犯罪嫌疑人王功武在受贿羁押看守所期间,竟然“破获”了看守所外发生的一起盗车案,并将涉嫌盗车的周某检举到看守所。材料显示,2008年3月,王功武向其管教检举了一宗盗车案的线索,并对案发时间、地点、盗窃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家庭住址及被盗助力车价格等,都一清二楚。这些举报信息,均是律师晏某以4900元的价格从宜昌西陵公安分局云集刑警中队一民警高某处购得的。

被羁押还能举报外部新发犯罪,让检察官都不敢相信。真相大白后,民警高某和律师晏某因伪造证据罪被判刑。

没有狱外关系,也能立功。同监室内的犯人合谋,一人佯装脱逃,多人举报立功减刑。

2004年11月,在河南驻马店监狱服刑的罪犯白玉岗、樊献明与在同监服刑的李广、张爱国预谋,由张假装脱逃,然后由白、樊举报。最终,法院认定白玉岗、樊献明避免了一起罪犯脱逃、杀人的恶性事故,属重大立功。

买报纸也能减刑 监狱减刑寻租多

曾在江西省某监狱做过多年狱警的罗欣(化名)说,与法庭审判减刑相比,在监狱减刑显得更为容易,这也存在很大操作空间。罗欣打比方说,监狱中有三个人打架,如果狱警认为制止的人不重要,就可以将加分记在别人头上——他可以轻松地编造。

罗欣说,他当狱警时看到,服刑者花钱购买监狱自办报纸或者认购上级摊派的行业报来减刑。这引发罪犯疯狂订阅报纸的火爆场面。最终监狱只能限定每个罪犯每年只能订阅一份。

当时罗欣所在的监狱和函授教育机构联合培训。但是罪犯只需花一百多元钱就可以找人替考并获得证书。每个罪犯可以同时报考2到3个专业,每获一个等级证书就有望减刑20天。

2013年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显示,2008~2012年,检察机关纠正减刑、假释等不当的多达52068人。

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尚爱国认为,监狱警察和法官手中握有决定罪犯减刑的权力,而罪犯是否遵守监规,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呈报、建议减刑,是否裁定,减多减少,早减晚减,完全由监狱警察和法官来决定,“还不受次数限制,间隔一两年就可以减一次,因此,监狱民警和法官手中的减刑权力变现和寻租的机会更多,几率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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