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2月12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本报记者 苏禹成 梁政 本报讯 漳州芗城区浦南镇东坑村的一处非法废塑料加工厂,在环保部门多次责令停产下,仍然继续生产(详见本报昨日A6版相关报道)。昨日记者从芗城区环保局获悉,去年底芗城区便出台了非法塑料加工厂整治工作方案。下月将进入全面整治阶段,在3月21日前,对该厂和整改无望又未能自行拆除的加工厂,全部予以强拆。 据芗城区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废塑料加工利用量逐年增加,但是部分废塑料加工企业,生产的废水、废气未能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也未规范处置,环境污染严重。为此,芗城出台了非法塑料加工厂整治工作方案,浦南镇东坑村这处非法废塑料加工厂已被列入整治范围。 根据方案安排,去年底主要由各镇、街道负责排查摸底,了解废塑料加工厂的数量。要求所有的废旧塑料加工厂办理环评审批、营业执照等,同时依法规范处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如果不能满足条件的,要求于本月18日前自行拆除。从3月1日起至21日前,对整改无望又未能在自我整改阶段自行拆除的加工厂,由芗城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区环保局、金峰管委会、芗城公安分局、工商局、城管局、安监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对非法加工厂予以强制拆除。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