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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12版:财经/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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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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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费 闽贡献全国第三
去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到账金额近1300万元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近日公告了2014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沿用2013年的收费标准,按照标准,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北京,价格为11元/天·终端(包房);福建的收费上限标准为9.3元/天·终端(包房),排在第七位,跟在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广东、江苏之后。

据了解,过去的2013年,福建省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到账金额近1300万元,就“贡献度”而言,福建居全国第三。这一数据也较2012年的1067万元多出了20%。据悉,广东、浙江、福建三省“贡献”全国的半壁江山。音集协福建区域相关人士对记者证实,福建到账的近1300万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主要集中在厦门(400多万元)、福州(300多万元)、泉州(近300万元)三地,尤其是厦门、福州的市区,以及泉州的市区加晋江、石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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