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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05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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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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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拟试水孤儿“类家庭”养育模式

N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今年,漳州市民政部门拟试水孤儿“类家庭”养育模式。在漳州市福利院建设“类家庭”区,征集爱心夫妻给三名适宜“类家庭”教育的儿童当“父母”。

“类家庭”是为给孤残儿童提供类似家庭的成长环境而开辟的一种新的养育模式。与上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的家庭寄养模式不同,“类家庭”模式由福利院提供住所、养育经费等,由一对爱心夫妇担任“爸爸”和“妈妈”,在福利院提供的家庭式住房内,与数名孤儿一起组成一个家庭生活。

漳州市福利院院长谢俊波昨称,今年,漳州市福利院准备建设一个“类家庭”区,从在福利院生活的孤儿中,筛选3名适合“类家庭”养育的孤儿入住,尝试为他们筑造家庭的温暖。

首次尝试,将先筛选院内三名相对健康的小孩,住入“类家庭”区。这三名小孩,年纪六七岁,目前有两个在上小学,一个上幼儿园,比较适合“类家庭”的抚养模式。

前期,福利院将先投入10万元左右的资金,将院内3号楼一层改建为“类家庭”区,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类家庭”区与普通家庭房屋一样。有厨房可以做饭,有卫生间洗漱,大厅配备沙发电视,方便亲情培育,还有父母卧室、儿童房等。

房子改建好后,就要向社会征集爱心家庭,从中择优选取一对夫妻,入住“类家庭”区,当孤儿的“父母”。爱心夫妻白天可以正常外出工作,下班就回到“类家庭”,煮饭、辅导小孩学习,吃住都与小孩一起,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

类家庭的父母必须相对固定,不能时常更换。

漳州市民政部门介绍,目前,经漳州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共有697名,大部分寄养在亲戚家,由福利机构收养的有160多名。探索“类家庭”抚养模式,对在福利院生活的孤儿来说,可以使他们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享受到家庭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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