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林可
上周六,厦华电子公告称,国资委已批准同意其国有股东——厦门华侨电子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华侨企业)所持有的厦华电子4178万股股份,转让给厦门华夏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四通)。此次股份转让价为3.66元/股,转让总价为1.53亿元。业内预测,转让款或将用于厦华人员清理补偿。
华侨企业曾是厦华第四大股东,持有厦华电子6788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2.97%,系建发旗下控股子公司。2013年11月28日,华侨企业一度通过大宗交易系统一次性减持2610万股厦华电子股份。此次转让之后,华侨企业将不再持有厦华电子股权。
厦华电子内部人士透露,厦华目前正逐步朝“净壳”方向发展:公司将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资产、负债、人员清理工作。预估与现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额约在1.5亿至1.8亿元之间。业内人士预测,这笔转让款或将主要用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国资委批准华夏四通转让股权的同日,一款名为华安资产光大湖信华夏四通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同日发售,此项信托计划募资规模为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