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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4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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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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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去暗娼点被嫌弃
气不过闹事被砍轻伤

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从余 高一珍

本报讯 酒后兴起,到暗娼窝点找“小姐”,不想被嫌弃,招嫖者将怒火撒在房东身上。谁知,房东早有准备,拿起菜刀乱砍,将其中一人砍成轻伤。昨日,漳州长泰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当事房东。

林某发是长泰县林墩工业区石横村人,2012年10月起,利用自家的几间旧房子经营地下妓院。

去年12月26日23时许,陈某财等4人酒后兴起,到林某发处找“小姐”。不想,“小姐”因他们烂醉,满嘴胡话,纷纷找借口离开。陈某财只好叫林某发去叫。林某发寻了四处也没有找到,又担心陈某财借酒闹事,进屋前拿了一把菜刀藏在身后,以防万一。

果然,一进屋就因口角,陈某财将林某发推倒在床上,操起塑料椅要砸他,所幸被旁人拦下。不过,林某发已火冒三丈,从床上爬起,拔出菜刀往陈某财身上乱砍,将其左脸和右手背砍伤。经法医司法鉴定,陈某财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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