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3月14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N01版:城事

  1. 版面导航
2014年3月14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泉州消委会发布第六号消费警示
办理预付卡 需谨慎

N本报记者 李秋云 通讯员 苏晓晖

本报讯 在美容美发、健身、洗车等行业,会员卡、贵宾卡等预付式消费十分普遍,在带来一定便利和优惠的同时,也存在消费隐患。泉州消委会联合石狮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发布消费警示:

一、理性看待办卡消费。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有一定风险,消费者应理性对待消费卡促销活动,不要听信促销者的一面之词。

二、注意经营者的资质和信誉。“办卡消费”前,应明确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合法的营业资质,要看清经营者的资质和规模,尽量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商家。

三、看清限制条件。办卡前要看清合同约定,注意商家设置的限制条件,办卡后还应及时消费,以免过期作废或因超期被限制消费。

四、签订书面合同。办理消费卡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详细了解消费卡的使用范围、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保存好有关票据,以便日后维权。

□征集令

您来报料 我来维权

即日起,本报推出“3·15”消费维权系列报道,如果您的权益在网购、美容、汽车、食品、家电、家装等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如果您了解某些行业中不为人知的内幕,请马上和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24小时热线电话:968111

●微博报料:可以在新浪微博直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或者发送私信

●QQ报料:269790111 934749253

●微信报料:yun011365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