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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C05版:漳州房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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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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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邦问房

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市区张先生:我2010年在西部某楼盘定了一套房子。本是说去年就可以交房,可至今都尚未通知交房,已经延迟很长时间了,我该怎么维权好呢?

邦邦回复;判定开发商是否延期交房,除了看合同原本约定的交房时间外,还要看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延期交房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期并在合同中有所规定的,则不视为开发商违约,否则可要求开发商赔偿。

婚后购置的房产一定是夫妻共有吗?

网友芊芊:我于婚前从单位购置了一套房改房,并付清所有房款,与丈夫结婚后,该房屋拆迁,我获得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金,并将此款重新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产权证注明的产权人为我本人。请问,这样的婚后购置房产,算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邦邦回复:该套房屋虽系婚后购买,但用于购买此房屋的全部款项源自你婚前的个人财产。用婚前房产的补偿款重新购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形式的再次转变,理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实际面积与所购面积有误差,该如何索赔?

市民小陈;买了套房子,量起来的面积与所购面积有差别,少了,我可以要求赔偿或是退房吗?

邦邦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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