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韩影 谢明飞
本报讯 因为拖欠物业费,结果被物业断电,这事就发生在南安洪濑联丰水岸豪园小区业主张先生身上。
张先生是三明人,在泉州打工,两年前在联丰水岸豪园小区买房,今年1月入住。他说,小区内部各方面建设尚不完善,小区二期住宅还在建设中,入住的业主都没怎么享受到物业服务,所以他迟迟不肯缴费,哪想这两天,物业竟然将他家的电闸拉下来,“连饭都做不了,我老婆还怀孕呐”。
联丰水岸豪园是个开放式小区,去年底交房,入住业主50多户,大部分尚未办下产权证,因此水电费暂由物业“泉州市华兴物业有限公司”代收。“我们三番五次催款,他始终不肯交,迫不得已才拉下电闸。”物业相关负责人魏先生称,张先生共欠物业和水电费440多元,他希望双方协商此事。
对此,泉州住建局物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小区交房但未办产权的情况,业主水电费通常由物业代缴,期限最少为半年。若物业替业主代缴后,业主仍不肯缴费,根据规定,物业不能私自切断业主电源,但可向水电部门提出申请,让水电部门对相应业主予以断电、断水。
该负责人也指出,张先生拖欠相关费用的做法,也是不合理、不明智的,若他对小区物业服务不满,可向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