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吴蓉蓉 肖燕娥
本报讯 去年,龙海人章某与女友约定同年11月初结婚。
婚事当前,可他却有点烦心。原来,章某打算买辆上得了台面的摩托车作为聘礼,可就是囊中羞涩。
去年10月24日晚上,章某正在为聘礼发愁时,一位在诏安打工的好友陈某来电话,称“有辆黑车很不错,相当便宜。”
章某有些心动,要求看车。
第二天,陈某如约骑着那部赃车,从诏安开到龙海找章某。最终,章某以2000元的价格买下。
但,章某高兴没几天,麻烦事就来了。
诏安警方在去年10月28日破获了一起团伙盗车案件,还顺藤摸瓜将销赃的陈某抓获。陈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那辆赃车的去向,还打电话劝说章某退还赃车。
思来想去,章某在去年11月1日,骑着赃车从龙海赶到诏安县公安局自首。
昨天,经诏安检察院提起公诉,诏安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章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