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3月27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A07版:关注/本地

  1. 版面导航
2014年3月27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核心提示 丰泽长征门诊部,屡次被投诉,去年8次被报警,但顺利过了年检。而今年3月24日这一次,丰泽公安东湖派出所处警民警直言,尽管这些患者是被医托骗来的,但他们没有抓住现行,无法进一步处理。
打击医托难在哪?
泉州警方称,难抓现行,很难取证,更难定性 泉州卫生部门称,只能通过年检卡黑心诊所
尽管屡次被投诉和举报,但长征门诊部还是顺利通过了年检

N本报记者 涂传之 田米 张凯航 实习生 苏桐轩 文/图

记者咨询泉州警方多位人士均被告知,医托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但如何抓现行、如何取证、如何定性都很难,所以难以有效打击。

而对于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泉州卫生部门也称,他们缺乏明确的法规作为执法依据,只能通过卡年检的方式来约束。

昨日,丰泽区卫生局医政执法人员表示,将就患者反映的“乱治疗”问题,对长征门诊部展开进一步调查。

□评论

N环竹

法律怎么成了医托的挡箭牌?

医托难打击,雇医托的诊所也未伤元气。我们可以想象很多种理由,但怎么也想不到,最大的挡箭牌竟是“法律”——卫生部门说依法不归他们管,公安说法律要证据。

先说说取证难这个伪命题。3月24日,东湖派出所民警面对被医托骗来的患者,称因其没抓现行,难取证处罚。

试问,患者抓住医托的可能性有多大?患者不熟环境,也担心惹麻烦,显然不太可能动手抓医托。而被赋予执法权和审查权的民警,显然应该亲自抓医托,亲自找证据,再亲自处理,而不是让没有取证权力的人抓住医托,讯问口供,再扭送至派出所。

患者难抓医托,执法者其实心知肚明。

再说说为啥医托打击不尽。医托无利不起早,总是指望从诊所分成。所以,铲除生存土壤至关重要。就算拘留医托,不罚诊所,医托还会“敌疲我打”——他们怎么会跟钱过不去呢。

打击医托的釜底抽薪之法,是严处相关诊所,这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老百姓总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而治理这些诊所,除了处罚外,另一招是信息公开。如能在大众媒体曝光,或能将不良行医记录、被罚情况等挂在他们执照下,那么还会有人找上门求被骗吗?2005年,公安部、卫生部等发文就此曾做明确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要处罚,并公开通报。

最后说说我们为何呼吁整饬医托和相关诊所。诚然,被忽悠的是少数人,以外来工、老人、妇女居多。我们格外重视他们的权利,基于两点考虑:其一,是因为他们连双簧都看不穿,轻信了“医院在消毒”的鬼话;其二,他们即便知道上当,但声音微弱,诉求少人关注。

雇医托的诊所,本质上不是“医”,而是“买卖”。唯利是图者,看的不是病,而是钱。这样的诊所,再不依法严肃处理,出了人命,执法者是否该问责?

【难题】

查:难抓现行,很难取证

1998年,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文严打“医托”,其中明确医托属违法行为,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但实际上,警方认为取证难,难固定“患者—医托—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三点一线的证据链,所以对此违法行为难以打击。

根据报警、卫生部门投诉记录,以及泉州各媒体报道可知,泉州市区的医托并不少见。昨日,记者咨询丰泽区公安分局和鲤城区公安分局,以及辖区包含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及泉州市儿童医院的东湖、开元两派出所,皆被告知,“近两年印象中没有办结医托案件,如有也是极个别的”。

“医托说白了就是骗子。病人醒悟后报警,这时骗子早跑了,没有抓现行,如何定性?”有派出所民警如此表示,日常处警中,就算患者在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当场报警,民警大多先协调退款,或者建议患者向卫生部门反映。

该民警还说:“如果蹲点抓住正在忽悠病人的医托,对方自称是患者之间的交流,不承认受其他医疗机构所雇用,还是无法定性。”

处:很难立案,很难定性

“就算将患者、医托及雇佣的医疗机构三者都找到,行为定性仍然很模糊,”泉州一位资深法制民警表示,医托立案相对少见,警方在处理此类违法行为时,可能因不好处理而干脆将其推给卫生部门。

“如果将医托行为视作扰乱公共秩序,怎么认定对方是医托行为,比较难取证,”该民警说,“如果将医托行为视为侵犯公私财物,即欺诈、诈骗行为,又涉及医托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占用。至于这些医生的问诊结果,作为警方难以确认其是否吹嘘,是否欺诈。”

从全国范围内看,公安机关打击医托,主要是以扰乱医疗秩序为主要打击方向,而进入刑事案件的,大多被定性为涉嫌或构成诈骗罪。

比如,2009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警方查封两家医院,抓获院长、医生、医托等80余人,其中43人因涉嫌诈骗被刑拘。这两家医院的经营者本身即为医托,反雇医生为其服务,医院主业即为通过医托欺骗患者入院就医,继而榨取出高额费用。

卡:卫生部门只能卡年检

长征门诊部成立多年,医托现象一直存在,为何丰泽卫生局未对其施以吊证的行政处罚?

缺少执法依据,是丰泽区卫生局医政执法人员的难题。他们称,目前仅有省卫生厅2010年印发《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医疗机构雇佣‘医托’,扰乱正常秩序的,一次记10分”。

据该《办法》,一年校验一次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达15分的,将面临1至6个月校验暂缓。而在暂缓校验期内,计分超过10分的,将被注销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办法》还规定:“医疗机构有不良行为的,按项目实行累计记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给患者造成伤害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倍记分。”

医政执法人员说,这只是卡紧了行政审核,更类似于行业考评制度。

防:约谈加暗访或有效

鲤城区卫生局医政股负责人洪青强表示:“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很难借此将一些雇医托的医疗机构吊证。”

洪青强回忆,早年鲤城有一家雇佣医托的诊所,其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就被鲤城区卫生区吊销,但当时依据的还是该诊所超出登记科目从事诊疗活动等违规行为。

洪青强说,鲤城区所辖医疗机构雇佣医托现象,已有四五年没有接到投诉。对此,他的管理心得是“三令五申”,“只要开会,就要提,教育预防是第一位;一旦有接到投诉,无论情况是否属实,先约谈被诉医疗机构,其自然会有所收敛”。

另外,针对患者投诉医托,卫生部门取证难的问题,洪青强认为,可以加强暗访突击,“突击检查,把患者和医生堵在诊室里,当场对多名患者和医生做笔录,如果内容相互吻合,就可以认定存在雇佣医托行为,继而计分”。

【声音】

某公立医院知名专家

建议设医疗机构黑名单

身为泉州市政协委员的泉州某公立医院知名专家,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卫生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各公立医院、患者作为医托现象的受害者,都需反思医托现象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

这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说:“卫生、公安两个部门,有没有在接受群众投诉后,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管和打击的职责?公立医院有没有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医生有没有开出更透明的药方?”

“治乱要治源”,这位专家开出的“药方”,是卫生部门完善监管体制,“法规不完整、不明确,那能不能根据相关的文件精神,设个‘黑名单’?进了‘黑名单’的医疗机构,机构名称要曝光,证件年检要卡严;进了‘黑名单’的诊所老板,要限制其再开新诊所”。

市政协委员崔闽鲁

医托损害了病人健康

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中医科的主任医师崔闽鲁,同为泉州市政协委员,对医托行为非常痛恨。

在平时的坐诊中,他的病人被医托忽悠至其他医院并不少见。长期关注本报的崔闽鲁昨日向记者提及,本报曝光的长征门诊部,早已“名声在外”,他的不少病人都曾在该门诊部受骗。

崔闽鲁认为,医托是一种明显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要严肃执法。“医托损害的不仅仅是患者的钱包,患者的病体被庸医所耽误,这后果更为严重。考虑到这一点,我建议卫生部门对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要从重处罚,一旦查实,一律吊证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