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黄智斌 黄养华
事倍“功”半
都说,要就要个事半功倍。可三思而后行,偷骗使不得。
关键是,抵不住重重诱惑,还使尽解数,这么做,值吗?
本报讯 去年3月底,小朱(化名)看到一则秘书招聘广告,简单面试后,被录取了。
几天“培训”下来,培训师的说法也越来越明了。慢慢地,小朱发现这家公司实际是家诈骗公司。但看到底薪3000元外加卖一斤茶叶抽成400元,小朱还是留了下来。
“上岗”后,在厦门思明区一套出租房内,她和另外两名女子利用显示台湾区号的网络电话,随机拨打,冒充台湾女性讲话,以推销茶叶为由诈骗,过后再把聊天内容交给老板“小傅”(另案处理),如果客户同意买茶叶,“小傅”就把聊天内容告诉台湾的合伙人,让他安排女性与客户见面。交易完,再由小朱等3人跟客户聊天,假装建立男女朋友关系,骗取钱财。同年6月,这一窝点被端。
24日,华安法院宣判了这起公安部督办的指定管辖电信诈骗案件。
法院审理认为,小朱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不特定多数人诈骗,共拨打诈骗电话1634人次,最终骗得4名受害人15606.2元人民币,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10000元至2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