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颖
海都讯 2011年,云霄县马铺乡男子小何遭一女子骗婚,三年多,他在民政部门和法院之间来回奔波,还四处信访求助,但事情一直悬而未决(详见海都报2013年11月28日A8版报道)。
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云霄县法院最终受理了小何的案件,前日,省民政厅撤销了小何的结婚登记,他终于可以再婚了。
2011年4月,小何与广东女子“肖月娟”,刚认识两天,就在云霄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次日,新婚妻子带着他们的结婚证和总价值46000多元的现金、首饰,跑了。
云霄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调查,确认这是一起利用假名、假身份证办理结婚手续骗取钱财的骗婚案件。
眼看年纪不小了,小何想要再婚,却遇到无法逾越的关卡。他前往云霄县民政局,想撤销这段婚姻。但云霄县民政局没有撤销结婚登记的权力,建议他先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认定该婚姻关系无效。随后,小何以云霄县民政局审查不严为由,要求法院判处民政局撤销小何的结婚登记,未获支持。后又请求法院宣告双方离婚,或宣告肖月娟死亡,但云霄县法院都未予立案。
此事经海都报报道后,云霄县法院最终受理了小何的案件,今年2月份,小何再次向云霄县法院递交诉讼书,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要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
昨天,云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人员表示,在收到法院递送的应诉通知和司法建议书后,他们上报到省民政厅。因为女方使用假身份证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省民政厅于3月31日撤销了小何的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