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4年4月2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C07版:漳州理财

  1. 版面导航
2014年4月2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数据显示近半市民对保险服务不满意
如何避开保险误区和陷阱,保险专家支招

N海都记者 黄一红

核心提示 保险,作为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保障,越发走进平常百姓家。可就在消费者认为保险能带来保障的同时,投保人还发现,由于对保险条款不熟悉,或受一些不良从业人员误导,对保险的保障期限、范围、责任等产生误会的情况不少,业界的不良误导也频频埋下消费的陷阱,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日前,漳州市消委会公布了《漳州市保险行业服务质量消费者评议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公布了一些较常见的保险消费误区或陷阱案例。究竟保险消费有哪些常见的误区?作为消费者,该如何认清消费陷阱?结合《报告》,以及漳州市保险行业资深人士的分析,本期《理财周刊》将为您做一保险全身检测,呐,现在就赶快拿出你的保险合同吧!

案例一:观察期内不能理赔

2008年9月22日,平和县消费者得到中国移动漳州分公司赠送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家庭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同年10月23日,发现鞍结节脑膜瘤并住院进行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8291.62元,事后向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要求理赔。该公司却表示:保单条款中明确规定投保后的三个月内属于观察期,观察期内发病不属于理赔范围。

提醒:在保险销售中,不少销售人员会误导消费者:保险一投保立即生效。但其实保险合同中,往往会有免责条款的规定,关于何时开始计算理赔时间,什么病种不属于赔付范围,都会加以规定。不少寿险中都会约定观察期,为防投保人骗保的道德风险,观察期内一般是不予以理赔的,因此投保人可要注意了。

案例二:死缠烂打 电话扰民

调查问卷显示,有26.25%的参与调查市民对保险服务表示很满意,44.92%表示满意,而近半参与调查的市民则对保险销售不满意,最反感的是,保险业务员死缠烂打推销保险产品。特别是电话营销方式,通过电话不依不饶地向消费者推销保险产品。

提醒:保险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受业务量压力影响,有些业务员会不分时段、不分次数地骚扰消费者。实则骚扰到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向业务员所在公司投诉,处理不满意的,还可以层层投诉到保险协会、保监局等等。

案例三:强制搭售保险

多数参与调查问卷的人表示,曾遭遇以下强制搭售保险行为:学生入学时,学校要求他们办理在校四年的人身保险,但具体的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理赔范围、免责规定等他们并不清楚;购买汽车票时,除消费者主动、明确地表示不买保险的情况外,售票员一般都直接将保险与车票一同出售;在银行办理存款时被误导将存款转作保险;在乡镇办理医保卡时搭售定额100元的简易险等等。

提醒:有些保险实则是重复投保,可销售人员并不会明示给消费者。面对诸如强制搭售,消费者有权拒绝。

案例四:实赔金额≠业务员介绍额度

龙海的袁女士和芗城的黄先生表示,对他们分别购买的泰康人寿和太平人寿的保险产品理赔金额不太满意,主要原因是,实际赔付的金额离当初购买时保险营销人员所介绍的理赔额度存在较大差距。

调查显示,33.3%的有人身保险理赔经历的消费者,认为实际赔付的标准过低。

提醒:受保险合同内容多、条款多等因素影响,许多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法耐心研读条款,签合同时多以业务员的口头介绍为准。等进入赔偿阶段,一对照合同,才发现具体的相关规定,与原先认准的诸如类似理赔额度存差距的情形,实则合同里都已约定好的。业内人士建议,签订合同时,不妨多些耐心,与其偏信业务员的“甜言蜜语”,不如多储备一些保险知识,把合同条款读透,另外,投保人对于不懂的保险条款,也有权利要求业务员解释清楚,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