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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曾小琴 海都讯 今年起三年内,丰泽区将每年拨出不少于1500万元建设“美丽社区”暨整治提升住宅小区。丰泽区各街道办成立集体性质的物业企业并实际运营,将获10万元开办补助。 近日,丰泽区委、区政府下发了意见,提出“美丽社区”五年行动计划。其中,针对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安置房小区、撤管小区以及“城中村”居民点常出现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各街道所属集体性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先行介入管理,将获得相关资金补助。 具体说,各街道办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并投入实际运营的,每家企业将获得10万元的开办补助。以后按实际管理服务的小区建筑面积,每年按1元/平方米标准补贴上述物业企业。但在当年度市卫生考评中有两次考评成绩低于70分,将取消补助并通报批评。对街道所属物业企业接管后,小区面貌明显改观、居民反映良好以及当年度市卫生考评两次成绩在90分(含)以上且未有70分以下的,当年再给街道物业企业5万元奖励。丰泽区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该区有三四个街道已报送申请街道所属物业企业资质,正待市住建局审批。 还将鼓励辖区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对通过国家、省、市级优秀示范小区评选的物业公司,将根据级别给予4万、2万、1万元的相应奖励。同时,对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的物业企业奖励4万元,三级资质晋升二级资质的物业企业奖励2万元。同时,如获得市建设“美丽乡村”领导小组授予“美丽乡村(社区)”称号的社区,奖励10万元。 针对基础配套设施,丰泽区将重点着手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行小区排水、排污基础设施改造,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改造,整治小区周边噪音污染和小区环境卫生等;二是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监控系统基本覆盖,做到小区治安良好;三是加快发展社区超市、连锁便利店和社区商品配送服务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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