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深圳 文/图
海都讯 他,是一个生意人。他,是温泉馆的一个保洁员。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因为一枚钻戒联系在一起。
这枚1.5克拉的钻戒,是黄先生花16万港币(人民币近13万元)买来的,却在泡温泉时不慎掉落。这一头,他急得翻箱倒柜,那一头,丢失的钻戒早已在温泉馆前台“乖乖”等着他。
捡到钻戒的是保洁员老李,10多万元,相当于他7年的工资,但他想都没想就上交了。
如今,半个多月过去了,黄先生几次拿出现金,要报答老李,都被拒绝,他的心里过意不去。昨天下午,他带着锦旗,再次出现在温泉馆。
黄先生是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锦宅村人,去年,他在香港花了16万港币,购买一枚1.5克拉的钻戒,他爱不释手,经常戴着。
3月17日傍晚5点多,黄先生到台投区龙泉谷温泉SPA泡温泉。据他回忆,在更衣时,他就把这枚钻戒放进裤兜,锁在柜子里。没想到,约两个小时后,黄先生泡完温泉出来,发现那枚钻戒不翼而飞了。
黄先生说,他急得在更衣室里翻箱倒柜,就差把地板也掀起来,还到车上找了好几遍,都没有钻戒的踪影。“可能是换衣服时,钻戒掉在地上,被别人捡走了。”黄先生失望极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别人捡到,应该是不会归还了。”即便这样想,黄先生还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到温泉馆的前台询问。谁知,这枚丢失的钻戒,早就“乖乖”等在这里,等着他来领回。原来,钻戒是李清海捡到并上交到前台的。李清海今年59岁,泉州安溪湖头人,在温泉馆当保洁员已两年多了,一个月的工资才1000多元。
3月17日晚上8点多,他到更衣室打扫地板时,听到铁畚斗发出了“哐当”的金属碰撞声,捡起来一看,竟然是一枚戒指。“公司有规定,捡到客户的物品必须交公。”李清海说,自己曾经捡到过客人的钱包(内有现金1000多元)、手机等物品,每次都交公。“不是自己的东西,就要归还给别人。”老李的回答很朴实。
珍贵钻戒失而复得,黄先生开心极了,几次拿出现金,想报答李清海,但都遭到拒绝。
如今,半个多月过去了,黄先生的心里一直过意不去,执意要向温泉馆和老李当面表示感谢。昨天下午4点多,黄先生带着锦旗来了,上面写着“拾金不昧,经营有方”。
“那枚钻戒价值10多万,相当于老李七年多的工资,”温泉馆总经理何伟说,他们打算奖励老李500元,员工拾金不昧,公司一般都会进行内部奖励,“拾金不昧这种正能量,我们会鼓励员工继续发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