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华健 通讯员 王玲玲
海都讯 因协助他人卖淫,苟某日前在石狮法院受审,他的妻子挺着大肚子,哭倒在地。“我对不起你”,苟某也跪倒在地。“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对不起肚子里你的孩子。”妻子泣不成声。
苟某30岁,四川人。他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查明,2012年11月中旬起,苟某在明知石狮豪富华酒店七楼休闲会所有组织妇女卖淫活动,仍受雇佣协助收取嫖资及发放抽成。次月28日凌晨1时,石狮警方查获该休闲会所,当场抓获7名卖淫妇女及嫖娼人员。去年11月20日,苟某投案自首。
法官告诉海都记者,在得知他老婆即将生产,被告人父亲已过世,母亲卧病在床,被告人自愿认罪等情况下,该案从轻处罚;但法本无情,虽然被告人才获利2000元,但触犯法律就必须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