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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6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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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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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喜酒变质 获赔4500元

N海都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黄静燕 麻福希

海都讯 喜酒变质,宾客扫兴,这让高先生十分尴尬。昨天,经芗城区天宝工商所调解,他拿到食杂店老板赔付的4500元。

3月30日,高先生要结婚,向芗城天宝一食杂店购买了3箱白酒,每箱6瓶,共花了1224元。

但当晚婚宴上,有来宾反映喜酒变质。高先生很尴尬,一看,有瓶白酒质地浑浊呈米黄色,还漂浮大量杂质,客人们再也不敢喝剩下的白酒。次日,恼怒的高先生退货,提出十倍赔偿12240元。可商家王某声称,只能根据1瓶变质白酒的10倍价格赔偿,最多680元。

高先生说,事后有朋友在背后讽刺他:“有钱结婚却请朋友喝假酒,够抠门的”,给他造成了名誉伤害,坚持高额赔偿。

4月13日,天宝工商所执法人员到食杂店检查,发现这批酒生产日期为2012年7月7日,是正规厂家生产,有合格检验报告,进货台账手续齐全。经营者认为,是运输、保存不当,出现瓶封裂缝,造成白酒浑浊。

执法人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昨天达成一致,由王某一次性赔偿4500元。此外,工商执法人员还对该食杂店保管不当造成食品变质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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