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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12版:同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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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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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4米高灯塔服安眠药欲轻生
女子药效发作 消防趁机救人

N海都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张瑶兰 刘浩

海都讯 正在商谈工伤赔偿问题,40岁的陈女士却借着上洗手间,爬到4米多高的灯塔上,吞下随身携带的安眠药欲轻生。

昨日中午1时30分许,这一幕发生在明发商业广场,消防趁其昏昏欲睡之际,将其救下。

在附近乘凉的陈师傅回忆,当时大中午的,突然灯塔上站着个人,“她提着包,看起来很激动,一直说给钱之类的话。”旁边保安也看到此景,立即报警。

江头消防中队赶往现场。只见女子身处4米多高的灯塔上,精神恍惚,不时号啕大哭。眼看消防官兵来了,她随即掏出一个瓶子,将瓶子的东西吞下了。旁边,2名男子也赶了过来,其中一人是女子的老公罗先生。

正当民警、消防联合家属劝说女子下来时,女子却渐渐昏迷。消防官兵抓住时机,一名救援人员登上架高处,用绳索将其护送到地面。

“吃了安眠药和晕车药”,回到地面上,女子意识还算清晰,口中不时喃喃自语着。原来女子快昏迷是因为药效发作了。随后,120急救车将陈女士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

据她老公罗先生说,妻子姓陈,四川人,在一装修公司当小工,前些日子在工地上受了伤,有脑出血。事发前,夫妻俩连同亲友到位于明发商业广场的装修公司,找老板协商医药费,直到中午,饭都还没吃,双方还未谈拢。而因为这原因,她或许一时想不开就爬上了灯塔。

罗先生说,“本来在办公室里说着,她说出来上厕所,然后就自己爬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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