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董加固
海都讯 安溪24岁女孩阿华(化名),惨遭两同乡绑架、强奸、勒索后残忍杀害(详见本报去年7月27日A7版、今年2月26日A3版报道)。
前日上午9时许,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许某议和许某东犯绑架罪和强奸罪,皆被判死刑,其中许某东因有自首情节,又是从犯,缓期二年执行。
判决后,被判死刑的许某议面无表情,当庭表示不上诉,而被判死缓的许某东情绪则较激动,说要上诉,希望再减轻罪行。
此外,法院还查明,阿华的父母皆为农业户口,育有一儿一女,女的便是被杀害的阿华。阿华的母亲和弟弟皆智力残疾三级,没有劳动能力。阿华从2009年11月起至被害前长期在厦门市工作生活,成为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
法院判决许某议和许某东,应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给阿华的父母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983822元。一审判决结果出来,阿华的父亲激动得流下眼泪,两人被判死刑,可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不过,许某东被判死缓,“这个结果我不满意,我女儿死得那么惨,他也有参与,我会继续上诉,恳请法官给他判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