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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N03版:城事/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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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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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令小偷下车 硬汉司机被捅伤”追踪
小偷一审被判5年3个月
硬汉公交司机翁伯达在家养伤,伤口常疼痛,赔偿未理清
经过多月的等待,法院的判决终于下来了

N海都记者 陈青松 白志强 文/图

海都讯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昨天上午,走出龙海市人民法院,厦漳专线司机翁伯达长长吁了口气。

去年11月18日,因识破小偷身份,喝令其下车,翁伯达被连捅3刀(详见本报去年11月、12月,今年4月22日曾连续报道)。

昨天上午,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学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赔偿翁伯达经济损失174911.6元。

“终于等到这一天,他得到惩罚”

法院开庭审理,小偷被判5年3个月,赔偿损失17万余元

昨天上午9点50分许,在龙海市人民法院,被告人谢学均(男,43岁,贵州人)被带上法庭。

法院认为,当天,谢学均搭乘公交车想进行扒窃,在被驾驶员翁伯达认出、要求其下车后,持刀将翁伯达捅成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谢学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酌情从轻处罚。

因此判处谢学均有期徒刑5年3个月,赔偿翁伯达经济损失174911.6元,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走出法庭,翁伯达松了口气,“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终于得到了惩罚。”从被刺伤,到回家疗养这段时间,翁伯达的头发白了不少,可是,得知盗窃、吸毒的谢学均身无分文,想要拿到民事赔偿金只是奢望,翁伯达低下头,叹了口气。

“以前一家之主,现在一家之煮”

生活被迫改变,翁师傅几次偷偷落泪,可还要强颜欢笑

翁师傅说,在变天的时候,伤口经常作疼,“有时一天疼七八次,有时一两次”。回到家后,翁伯达捂着隐隐作痛的伤口摇了摇头。

因为伤势未愈,翁伯达一两年时间开不了车,“我没有经济来源了,天天在家呆着”。

每天早上5点多,妻子张素美上班,替别人的客车售票,翁伯达则要出门买菜,给两个孩子做饭,然后洗衣服、拖地,开始他的“新生活”。

“以前是一家之主,现在是一家之煮”,谈到生活的被迫改变,翁伯达神情黯淡。靠着妻子两三千元的工资,要还房贷、供孩子上学、应付人情世故,家里日子是捉襟见肘,“没办法工作,我急啊!”为此,他偷偷落泪好几回,见到家人,他还要强颜欢笑。

“天天借钱过日子,滋味不好受”

虽然家里已经债台高筑,翁师傅说,他不后悔赶走小偷

“人家都说我傻瓜、笨蛋,你开你的车,小偷又不是偷你的钱。”翁伯达说,每次听到这样的说法,自己心里就不好受。

家里买房后,基本没有积蓄,翁伯达受伤住院后,近6万元的医药护理费,都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的,翁伯达家里已经债台高筑,“天天要靠借钱过日子,滋味不好受。”

翁伯达说,他不后悔当日强赶小偷下车,“我给自己打气,好人总是有好报的。”好在,妻子、儿女都支持他,安慰他,“还有社会上,很多热心人关心我,我才感觉自己做的没错”。

昨天下午,记者从厦漳专线所属的神达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获悉,他们已经积极协调了保险公司,按照道路交通事故中承运人责任险赔偿翁伯达,但因为一些细节纠纷,翁伯达尚未同意该赔偿,“按照最高的赔偿标准,有11万多,但是翁师傅不同意。他还另要求了工伤赔偿,现在劳动部门已经介入,正在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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