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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千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05月0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黎黎 联系电话:0592-5314366 联系地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光路佳鑫花园4幢103-A号 福建千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文增 副组长:杨海军 2014年05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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