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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3版:城事/相拍报·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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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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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增4个水源保护区

N海都记者 徐锡思 实习生 苏桐轩

海都讯 来自泉州市水利局消息,经过省政府批复,泉州市新增洛江区罗溪镇自来水厂、永春县第三自来水厂、永春县蓬壶镇自来水厂和德化县上涌镇自来水厂4个水源保护区。自此,全市饮水水源保护区达到40个,其中县级及以上16个,乡镇级24个。

根据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违反规定者,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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